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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Mon)
这一天开始得平淡无奇。
影山茂夫和往常一样被闹钟叫醒,起床洗漱后穿好制服,吃完早餐,然后和弟弟律一起出门,前往学校。即便是到了学校,也不过只是不甚明白地听老师在讲台上讲些他听不懂的内容,昏昏欲睡。而后是午休、下午的课程、肉改社的活动……茂夫并不讨厌这样的通常运转,这样的生活正是他所渴望的,没有争吵,没有互相伤害,人生顺利、世界和平,他的情绪稳定安宁。
直到他走到灵幻相谈所大门前,这份轻松祥和的心情都还始终保持着。
“师父……?”茂夫呆愣地看着眼前飘浮在空中的“男人”。
“龙套!”平时大多数时候都一副从容不迫模样的男人如今难得露出了手足无措的表情,“来得正好,快来帮忙!”
所以说flag这种东西,少立为好。
好在师徒两人都早已经见惯了各种各样的怪人与怪事,倒也不至于慌张到方寸全失。茂夫很快镇定下来,掏出灵幻交给他却一直没机会用上的备用钥匙打开门,进去后又仔细地从内锁上,确保不会有人突然闯入看见什么奇怪的画面。
大概是终于进入了熟悉的环境的原因,灵幻的表情看起来比刚才轻松了许多,茂夫左右环视一圈,没有异样,看来问题的症结并不在这里,那么——“师父还记得自己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
如果记得我就不只是慌张地在门口等你过来了啊。灵幻摇摇头,在脑内稍微回想确认了一下,“昨天睡之前都没问题,再醒来就已经在这了。”
“路上没有遇见奇怪的灵?”
“没有。”就算遇见了也看不见。
茂夫陷入了沉思,全然没了平时呆愣的模样,那样一副严肃表情放在他脸上实在稀奇,竟让灵幻感觉到了一丝的复杂心情,这个初到他这里时胆怯的、看上去呆头呆脑的孩子,居然已经不知不觉成长得如此靠谱了吗?总觉得有股微妙的当了爸爸的感觉。而茂夫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认真思索了好一会儿,又抬起头来看着他询问道:“师父,能去你家看看吗?”
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坑蒙拐骗的直觉让他没有直接答应,而是转而问了下茂夫原因。“因为师父是在回家到醒来的这段时间里变成这个样子的,所以我想师父家里可能会有什么线索,”茂夫说着,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低下头去,像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又变回了先前那副怯弱慌张的样子,“那、那个,如果师父不方便的话,我、我再去别的地方找找。”
“啊……也不是不方便,”灵幻在脑内快速回忆了一遍自己公寓的整洁状况,应该不至于不能引人进去的地步,“那我带你过去吧。”话刚说完他就又想到一个问题,“……我现在身上没有钥匙。”
事实证明,有超能力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灵幻心情复杂地看着自己徒弟熟门熟路地隔空用超能力开启自己公寓的门锁,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在超能力禁用事项中增加一条“不得用超能力非法入侵”的必要性。“打扰了。”礼节性地向着屋内鞠了一躬,茂夫坐在玄关门口脱下鞋子、整齐地摆放好,又在灵幻的许可下穿上灵幻的拖鞋,踢踢踏踏地向着屋内走去。
以单身男人公寓的平均水平来看,灵幻的公寓算是中等偏上的了,没有多邋遢,但也不是多整洁。看过的杂志报刊随意地堆在茶几下面,茶几上还有几本,和一些光碟一起摊放着;生活垃圾用塑料袋好好地装着,随意地放在玄关旁,应该是等着垃圾回收日去扔掉;厨房是最整齐且最脏的地方——因为基本没有使用过而附有一层薄灰……到处都充满着生活的气息。不过茂夫并没有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触,他只是认真地巡视完屋内的每一处,而后转身向差不多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状态而开始尝试不同的漂浮方法的灵幻说:“……师父,这里也没有恶灵的痕迹。”
也就是说问题也不在家里。这就有点麻烦了。
“师父,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吗?”茂夫又一次问道,声音随着头微微低垂下去。
灵幻摇摇头,刚想伸手像往常一样摸一把他蓬松的头发,突然想起自己现在正处于什么都摸不着的状态,又悻悻地把手收了回去,“难得你来我家,坐会吧。话说我现在这个样子没办法给你倒茶,你要是口渴的话,冰箱里还有喝的。”茂夫乖巧地应了声,依言去开了冰箱。冰箱里放着几听啤酒和一些速食食品,茂夫将他们往还空着的地方移了移,意外地发现了一小盒牛奶,还在保质期内。他将它取出拆开,一口气喝下小半盒,喜欢的味道总算冲淡了点他心里的不安。
以他的年纪来讲,本是情感最为敏感的时期,他却不得不把那些翻涌的情绪小心翼翼地压抑下去,藏在皮肤表层之下。然而不久前的经历让他有了朋友、和弟弟和解了、第一次知道了不愿意时原来可以依赖别人,那些被他藏起来的种子立刻就像淋过了春雨一样萌发抽枝,成了搅乱他如今的思绪的藤蔓。
师父到底是什么时候、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子的?普通人会突然变成灵,理由可以有很多,而最简单直观的那个,却也是他最不愿意去想的——师父已经死了,而且他还心有留恋,所以才没法成佛,只能徘徊在人间。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他应该像平时那样将师父也给除灵掉吗?
“没事干啊……龙套,能帮我开下电视吗?”
“好,”茂夫应道,走到茶几边上拿起遥控器,突然又想起来什么,“师父,你不能触摸实体吗?”
“嗯?我现在这样子当然不能吧,直接就穿过去了。”
灵幻的话音刚落,茂夫又接着问道:“可以穿越实物的话,师父为什么要在相谈所门口等我开门呢?”他这样发问不过是出于纯粹的疑惑,灵幻却露出慌乱的表情来,在茂夫追问式的无声凝视下移开了视线——他这徒弟别的都很好,安静听话又乖巧,唯独这双眼睛看起来异常凶狠,尤其是当他什么都不说地盯着你的时候。
“师父?”茂夫偏过头来和他重新对上视线。明明应该是很可爱的举动,然而一对上那双从下而上地看过来的眼睛,灵幻就有种自己是在被属于某个黑帮的危险人物威胁的错觉。刚刚被打开的电视里正自动放映着不明所以的电视剧,剧中男女激烈的争吵声衬得一人一灵之间的氛围愈发尴尬。
这场漫长的对峙最后以灵幻再次移开视线告终。
“……里面有只死蟑螂。”灵幻压低了声音说。
茂夫缓慢地眨了眨眼。
“就在我办公桌下面。”灵幻用茂夫从未见过的见过的严肃表情补充道。茂夫总算知道在相谈所里的时候对方为什么一直站在门边了。
然而关于“灵幻新隆为什么会变成灵”这个问题的线索依旧为零。茂夫本来就不太擅长过于复杂的思考,眼下的状况远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好在他知道有一个人可以帮他。获得房间主人的许可后,茂夫给律打了电话,简要说明了情况。听筒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又传出律“我现在立刻赶过来”的冷静回答。
挂断电话,茂夫走到沙发边坐下,正在播放的电视剧似乎是放到了高潮部分,一连串惊险的镜头快速切过,直到闹钟声突兀地响起,茂夫才惊觉自己看入了迷,条件反射地看向窗外,天居然已经完全黑了,灵幻却只是眼睛一瞬不眨地盯着电视屏幕,浑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样子。
似乎有些过于安静了,茂夫想道,平时和师父呆在一起的时候,就算没有客人,师父也会挑些话题偶尔和他搭上几句话,而如今师父却好像视他为无物,并不与他多说一句。话说回来,他到底是凭借什么认定眼前的这个灵就是师父的?律为什么还不来?
强烈的违和感如同一盆冷水兜头倾下,他猛地站起身,三步并两步向玄关走去——门锁着,甚至用超能力都无法打开。
“龙套?”灵幻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在干什么呢?”
茂夫机械地回转身,“我、我想看看律来了没有……”
“律?”灵幻摸了摸下巴,眼里是显而易见的困惑,“你的新朋友吗?”
茂夫愣了一秒才开口回道:“……是我的弟弟。”
“你还有个弟弟?怎么没有听你说过。”
叮咚。门铃响了。
还没等茂夫有所反应,原本紧锁的门就被从外推开了,律满头大汗地撑着门框,眉头紧皱着,快步上前摁住他的肩膀,“哥哥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说的师父是谁?”
不安,焦虑,师父的声音,律的声音,摇晃自己的双手,抓住对方的自己,逐渐扭曲模糊的空间,白光,黑夜。
茂夫茫然地看着整个变得漆黑一片的屋内,试探性地出声喊道:“师父?律?”没有回答。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传送到了真空的宇宙,片刻前那两人交叉在他耳边此起彼伏的声音和室内电视、钟表的声音一起被吞噬殆尽,光线也一样——幸好他的能力没有被完全剥夺,尚还能搓个小光球照亮,虽然也只能照亮自己眼前一两步距离的地方。
他并不慌乱,甚至还有闲心可惜自己没能喝完的那盒牛奶,一边一边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一边努力地试图靠自己理顺思路。然而还没等他将“师父变成了灵”同“师父和律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了”这两项关键信息联系起来,他的眼前就多了扇挂满了锁的巨大铁门,婴儿手臂粗细的铁链蛛网一样缠绕在铁门上,每条铁链上都挂着一把成年人拳头大小的锁,这种程度的防守理应足以抵挡住世上99%的人……
其中当然不包括超能力者。
事实上茂夫只抬了下手,那些锁链便一口气全都断开了,跟剥糖纸差不多。铁门应声而启,门后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只有黑色的凤尾蝶抱着发光的亮片从门缝中倾巢涌出,停歇在他的身上。亮片一接触到皮肤便会像肥皂泡一样破碎,随之而来的是记忆的重现。
茂夫又看见了自己第一次去相谈所的那天,身着整齐西装的师父被茶水烫了舌头而失手打翻了茶杯;看见套着女校的学生制服的师父和同样打扮的自己去找委托人;看见师父带着自己去吃拉面;看见师父领着一大群人找到正处于困境中的律、辉气还有自己,说要带大家出去;看见师父用力拍醒自己,大声告诉他“不愿意的时候,逃跑也没关系”……所以师父,你现在在哪里呢?
“龙套……喂龙套……茂……”
黑夜,白光,逐渐扭曲模糊的空间,摇晃自己的双手,师父的声音。
茂夫悠悠地睁开眼睛,视野中最先出现的便是灵幻新隆担心的表情,他的手还维持着扶在茂夫肩上的动作,仔仔细细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做噩梦了吗,怎么在我这里睡着睡着就哭了?”
刚刚从梦境中抽离出来的大脑还不太清醒,茂夫花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意识到刚刚自己的一切所见都是假的,他既没有被吸到真空宇宙,师父和律也没有互相忘记,最重要的是,师父没有死。
见他半天不回神,灵幻又轻轻推了他一把,递给他一条干净的毛巾示意他去洗把脸,自己请他吃拉面和章鱼烧作为安慰。茂夫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最终还是接了毛巾往相谈所的洗手间走去,待他整理好自己的仪表走出来,只见灵幻面色铁青地站在大门旁,眼神戒备地盯着办公桌的方向,向着他喊道:“龙套!来得正好,快来帮忙!”
茂夫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办公桌下面的地板上躺着一只看起来已经死透了的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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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Wed)
CP:最光阴×绮罗生

原作:霹雳布袋戏

    时间城最近多了位新来客。
    新客是最光阴和绮罗生自苦境带回来的。虽已了却红尘事,但两人总爱时不时远游一番,或是漫无目的地泛舟看山川湖海,或是循着些有趣的传闻尝试新鲜的美食佳肴,与其说是快意,倒不如说是惬意的感觉更深一些。饮岁起先还会有点反应,次数多了以后干脆连现身都懒得——最光阴他素来管不住,恢复了记忆后的绮罗生同样不好对付,索性随他们去了。
    好在这两人似乎早已将自己此生的劫难耗尽,再也没出过什么大的意外,偶尔还会带一些吃食、小玩意回城里,也算是给时间城内增添了几分生趣。只是带回活物这还是第一次。饮岁看着那趴在绮罗生怀里的小黄狗,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小黄狗显然身上有伤,还绑着布条,眼睛倒还有神,应该是伤不致命。把这样的野狗带进时间城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与最光阴当初的举动相比简直不值一提,而令饮岁感到意外的是最光阴的态度。最光阴素来是喜欢狗的,多养一条狗应该是一件欢喜的事,怎么他看起来却有几分……不高兴?
    这种时候问本人多半没用。饮岁看向绮罗生,问道:“他怎么了?”
    绮罗生摸了摸怀里小黄狗的耳朵,嘴角含笑,抱着小黄狗往最光阴的手边送了送,只见刚刚还一脸享受地接受着抚摸的小黄狗突然紧张地绷紧了身体,一副明显不乐意的样子。最光阴脸上更多了点郁闷的神色,又像是有些不甘心地从袖子里掏出块饼,作势要喂它,小黄狗却不领情,把头又往绮罗生的怀里缩了缩。
    “你这狗儿怎么这般不识好歹,给你饼也不要。”最光阴将饼又揣了回去,几步走到稍远点的地方找小蜜桃去了。
    直等到最光阴带着小蜜桃走远了,绮罗生安抚性地给它顺了两把毛,这才将经过娓娓道来。
    
    原来绮罗生和最光阴这次下到苦境,刚好撞见一伙贼人欲强闯民宅,却被那家养的看门狗发现。大黄狗机警,当即狂吠不止,引来巡逻的家仆。见事情败露,为首的贼人登时怒起,挥刀砍向大黄狗,未料那狗甚是聪慧,就地翻滚一圈勉强躲过,没被伤及要害。一击不成,贼人又出一招,那狗依然是堪堪躲过,却不逃走,只固守在大门口。
    中途赶到的最光阴果断出手,拔刀而上,只三两招便将那伙贼人制服。只可惜他们抵达的时机稍晚,大黄狗终究还是因为挨了好几刀而没能挺过,绮罗生和最光阴这才见得它一直守在身后的究竟是何物——一只与它模样相仿的小黄狗,料想应该是它的狗崽,才会如此寸步不让地守护。虽有大黄狗相护,小家伙还是不可避免地在混战中受了伤,虽不致命,但对这样不过数月大的幼崽来说也是颇重的伤了。
    最光阴爱狗,恰逢宅邸主人赶到,千恩万谢,应允自己所藏之珍宝任他随意挑走,他便将小的那只要了过来,打算带在身边驯养。
    当时两人不过刚到苦境,再特意跑回时间城一趟实在有些麻烦,再加上狗崽伤势不至危及性命,最光阴想了下,最后与绮罗生一道找到秦假仙,寻了个专医动物伤病的大夫替它处理了一下伤口,又拿了些药膏,便带着它一同踏上了旅途。
    起先小家伙由最光阴一手照顾,眼见得那张面部神经失调的俊脸渐渐多了些神采,绮罗生还是颇感高兴的,于是带着小蜜桃一起去临近的茶肆买了些酒水小菜,打算小小地庆祝一番,却不想回来的时候就见一人一狗从和乐融融变成了两相对峙的状况。
    绮罗生与小蜜桃对视一眼,上前道:“这是怎么了?”
    “哼,这不是条好狗。”
    放下手中的酒瓶和纸包,绮罗生扶住他的肩膀,又问:“先前是你向人要走它,又带它医伤,料想是喜欢这狗,如今怎么又觉得它不是好狗了?”
    最光阴一甩手中的狗尾,将自己的手递给绮罗生,露出手上一圈浅浅的牙印,“吾好心帮它上药,它张口就咬,不伤敌人反伤主人,当然不是好狗儿。”他说得愤然,绮罗生却听出了几分委屈的意思,不禁又觉得他这样子煞是有趣。只是想归想,此时若真的笑出声怕是又要害这人闹上几天别扭,绮罗生遂忍了笑,转而问他:“那你可有何打算?咱们折返将这狗儿送回去?”
    “既然已经将它带回,那吾便应该对它负责到底,教它听话,”最光阴招招手,唤道,“狗儿,过来。”虽他努力做出友善姿态,小狗却依然不肯靠近,反倒往后又退了几步。
    绮罗生用扇子掩住嘴角,故意道:“哎呀,我分明记得,当初在岛上你调教我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
    话音刚落,只见最光阴身形一僵,虽脸上表情无多变化,耳根却隐隐泛出些许艳色,垂着头只沉默了片刻,便率直道:“对不起,当时是吾对你不好……”
    “好啦好啦,我又没有生你的气,”绮罗生伸手拍了拍他的肩,“不过是几句玩笑话罢了。”
    说来也有趣,当初不太愉快的过往经历,现如今却可当作戏言说出,时间的残忍与柔情大抵如此。
    两人又就往事聊了几句,绮罗生摇摇扇子,将话题带回了狗身上,“既然这狗儿不听你的话,不如就交由我来照顾。看你和小蜜桃如此亲密,就连我也有几分羡慕,这条狗儿就让我来养吧。”
    最光阴看看嘴角含笑的绮罗生,又转头看看一脸戒备小黄狗,想了想,“那好吧,这狗儿就是你的了。你可要好好教它,它若是咬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教训。”
    “好了,”绮罗生回过身,拾起置于一旁的酒瓶和装着食物的纸包,拉着最光阴在一旁开阔处坐下,“现在,咱们来喝酒吧。”
    
    之后,按照两人说好的,看顾小黄狗的日常工作全都交给了绮罗生。
    说也奇怪,这狗之前对最光阴始终充满戒备,到了绮罗生身边却没有了丝毫的戒心,甚至还表现得格外亲昵。绮罗生要给它上药,刚拿起药瓶,它就已经乖乖躺好;绮罗生坐下,它便摇着尾巴靠近,用爪子扒拉住绮罗生衣角,要往他怀里蹭。
    如此态度差异,让最光阴很是不痛快,“你对这狗儿做了什么,为何它会如此黏你?”
    “我也不知。”绮罗生摸了摸小黄狗的头,只见小家伙舒服地闭起眼,在绮罗生掌心蹭了蹭,又自发地露出肚皮,全然一副求抚摸的样子。绮罗生顺势在他的肚皮上挠了几把,又对最光阴道:“要摸摸看吗?”
  第一次见这狗儿露出如此开心的模样,最光阴不由有些触动,忍不住蹲下身,刚想抚摸一把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后渐渐有了光泽的狗毛,就见那狗儿突然有所察觉似的翻身而起,躲到了绮罗生身后。绮罗生无奈,只能又将它抱起顺毛,哄孩子一样地哄着:“只认他随口给你起的名,偏偏又不肯亲近他,你这狗儿可真奇怪。”
  之后又有过几次同样的情况,无论有多开心,只要最光阴靠近到一定距离,小黄桃就会切换到戒备模式,次数多了,最光阴干脆放弃靠近,只坐在一旁看它和绮罗生玩闹,只是偶尔会表现出些许不甘心的郁闷。
  虽他嘴上没说什么,但以绮罗生对他的了解,最光阴心里必然还是喜欢这狗儿,想和它好好相处的,于是提出先回时间城一趟——反正苦境的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一直漂泊地行路也不利于小狗调养,而且说不定到了个安定的环境,小黄桃认生的毛病也能有所改善。
  “所以,你们就把它带回来了?”饮岁盯着小黄桃,语气不善。
  “是啊,这么可爱的狗儿,光使不想抱抱吗?”绮罗生说着就要将小黄桃递给饮岁,饮岁瞥了眼小狗崽示威一样露出的虎牙,不着痕迹地往旁侧退了退,“不必了,城主还有事找你们。”
  绮罗生了然一笑,将小黄桃重新抱回怀里,朝着饮岁行了个礼,便转身找最光阴和小蜜桃去了。
  等到两人各带一条狗再出现,城主的下午茶已经喝了一半。见到有新成员加入,小紫火和随遇很是高兴,征得绮罗生同意后便将小黄桃抱到一边去玩,留下三个大人讲正事。
  说是正事,也不过是喝茶聊天,顺便布置又一桩小任务——下到苦境替城主寻一物。两人自然没有异议,只是绮罗生本打算将小黄桃留在时间城中,临别的时候却被咬住了衣角,怎么也挣不脱。最后还是最光阴说“那就带上它”,这才让小黄桃得以同行,小黄桃立刻开心地“汪汪”两声,史无前例地凑过去蹭了蹭最光阴的脚。
  绮罗生见了,笑道:“你与小黄桃这副样子,倒像是平时叛逆的儿子终于知道了当爹的好,肯亲近爹了。”
  “那平日照顾它的你岂不是成了它的娘亲。”最光阴本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顺着绮罗生的话说了下去,说完却反应过来,只觉一阵耳热。
  少年带着几分害羞的率直模样实在让人心动,绮罗生展开折扇,遮挡住两人的面容,缓缓凑近,有意在最光阴耳边吐息,小声道:“好狗儿,吾惜惜。”话音刚落,便感受到一股力量搂上自己的脖子,四唇相贴,落下一个缠绵的吻。
  小蜜桃明智地别过了头,只有小黄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围着站住不动的两人汪汪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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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Fri)
电影《少年A(2004)》衍生,影片本身的三观文中没有详细讨论,但贴合背景依旧是不太正的,望谨慎阅读。
CP:克次×勇也,克次第一人称视角。
感谢金主的约稿与推荐,让我接触到了这部不完美但某种程度上来说非常邪道有趣的电影。
躺在床上看着加贺子拖着她的箱子离开的时候,我想起了勇也。
大概是药物的效果还残留了一些,我感觉头有点晕,眼前也模糊一片,以至于视线中出现了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背影。明明刚做过一场,我却还是被同时窜上大脑的快乐的记忆带起了反应,但身体实在是懒得再动弹,索性倚在床头上点一支烟,一点一点地回忆起以前的事。
我和勇也的相遇,是距今将近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契机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大抵是我过得最满足的一段时期。勇也对我而言就像是一座宝藏,他总能找出数不尽的乐子去填补生活中的所有无趣的部分,哪怕他总不爱说话,只静静地在我吵闹个不停的时候回头看我一眼,我也会止不住笑,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十分有趣的人。
那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作为“神圣之夜”的名字——即便放到现在,这个名字依旧能引起不小的波动,但很少有人会在初次见到他的真人后笃定他就是那个“神圣之夜”。我曾无数次在和勇也一起闲逛的时候见过那种眼神,充满了不可置信的动摇,而后又转为厌恶,深处藏着不变的恐惧,看得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时我和勇也总爱在夜里的大街上游荡,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其实只是跟在他后面,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跟班而已。不过不管是那时候还是现在,我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勇也就是这样的人,他的世界就像是个玻璃罩子,罩子里只有他自己。
不知道是不是与此相关的原因,勇也总是养着鱼,除了对着电脑制作网页,他最常干的事情,就是对着摆在电脑桌前的玻璃鱼缸发呆。
他看鱼,我便看他。
常人看鱼大多是处于喜爱,眼神里会带着点探究与好奇,勇也却不同,他盯着鱼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它们经过千万年后留存于化石中的尸体,而不是鱼尾荡出的轨迹。无论我如何观察,都始终无法从他的表情与眼神中找到“欢喜”的情绪。我曾按捺不住地直接询问过他为什么执着于养鱼,他却从来不给我任何正面的回答,有时候是直接无视,有时候又是另起一个话题带过去,任我怎么追问都是无果。
现在想起来,他或许已经给过我答案,甚至还是主动给出,只是那时候的我被热血冲昏了头脑,没有意识到而已。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站在常呆的天台上,他看着灯火闪烁的远方,突然叫了我的名字,问我:“你觉得人类进化后会发生什么。”
勇也很少会主动提问,更多的时候他就像他养在玻璃缸里的鱼一样,沉默地注视着四周,其他人永远搞不清楚他究竟在看着什么,又看见了什么,所以当他主动抛出这样的疑问,我感觉到了大脑皮层传来的兴奋战栗,想也不想就直接回答:“进化?人类是不会进化的。”
如果人类可以进化,那个该死的男人就不会不知道吸取教训地酗酒、酒精中毒致死了。
“人类进化后,会变成鱼。”勇也侧过头,他的声音很低、很轻,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北极的冰块年年都在融化,不久之后世界就会变成一片汪洋,然后一切都会终结,终结后,只有进化成鱼的人类能活下来。新的世界就要开始了。” 然后他转了回去,彷如新世界的神明注视他的臣民。
可惜我们谁也没能见证新世界的来临。
被些微的灼痛拖出回忆,我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烟已经烧掉了大半截,烟灰在黑背心上落了一大片。这下再怎么不想动,也不能再继续坐视不管——要是把烟灰弄到床单上,怕是又要引来房东老太婆的臭骂。
弯身下床的时候,左胸口上的伤口突然一阵发疼,我差点一个踉跄摔下床,花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窗户外面的天正阴着,播报了好几天的雨始终没有降下,即便如此,湿冷的大气还是让我很不好过。艰难地收拾好烟灰、把烟蒂摁灭,我一边抽气一边再次躺倒在了床上,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条被暴风雨席卷到沙滩上的鱼,面前是黑洞洞的枪口,勇也握着枪,表情如常地看着我。
“勇也,”我的嘴不受控制地开合,“谢谢你。”
时至今日,我依旧记不起自己当时究竟是出于何种心情说出了这一句谢谢,正如我怎么也不明白,勇也为何会如此执着于生与死的问题。从我和他认识起,我就经常听他问起:“克次,你想死吗?”要是其他人问这样的话,我大概早就一拳揍了过去,但那是勇也,穿着白衬衫低垂着头一脸温顺的勇也,于让人无法抗拒的勇也,于是我只能回答他:“不想。”他露出一副无趣的表情,不再言语。
虽然那时候的日子总是混着过去的,但我并没有考虑过自杀这个选项,理由很简单,我还没有玩够。酒、药品、女人……这个世界再怎么无聊,总归还有乐子可寻,所以我还不想死。
勇也却好像与我抱着完全相反的想法,“生”对他而言好像只是当下的状态,无所谓改变与否,“死”才是他的追求。有时候我看着他在我们的秘密基地中对着电脑敲敲打打,总觉得他是在端详一抔冷火,并随时准备投入其中。
勇也与我之间,好像始终隔着天堑一样的距离,哪怕我们曾经无比亲密地接触过。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在勇也终于实行了他的计划的夜里,我开车载着他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漫无目的。
然后我把车随便停在了靠近下一个加油站的一处荒野。深夜里的郊区十分安静,我只能听见车厢外的些许风声与蝉鸣,以及勇也压低的喘息。
我记得那天没有月亮,我记得空气中有我不知道品种的花的香味,我记得勇也主动撩起他白色T恤的下摆,露出小麦色、肌肉线条明显的腰身……但我忘了一切到底是怎么开始。
是勇也先吻了我还是我先亲了他,扯开皮带的那只手是我的还是他的,我都记不清了,大脑似乎早就已经坏死,只剩下身体随着本能而行动。
“勇也。”我忍不住叫他的名字,把他的T恤拉高到手肘部分缠紧,反复描摹他的腹肌——虽然勇也大多数时间都只是静静地坐做自己的事情,但在物流公司的工作却帮他保证了必须的运动量,并锻炼出了一身漂亮的肌肉,肤色健康,富有弹性。
我像是着了迷一样地抚摸他,从大臂到脖颈,再下滑到胸腹、肚脐,一点点向着他的私密处前进。
那是我第一次真实地感受到,勇也他就在那里,他正看着我,而不是穿过我去看其他什么什么我所不知道的东西。我几乎是战栗着去扯他的裤子,像个处男一样激动得不能自已,甚至丢脸地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勇也……”
“克次,”勇也笑了笑,揪住我的衣襟缓慢下拽,“你想活吗?”
“想。”
那一晚的偷欢开始得突然,结束得也仓促,老实说我做得并不尽兴。
即便放平了座椅,车厢内的空间到底还是太过狭窄,再加上勇也始终禁止我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也拒绝直接接触我,自顾自地抓挠着我垫在他身下的外套忍耐我的进入,只有一直不断的喘息与高潮时陡然拔高的呜咽声告诉我他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快感。
然而终于真正触摸到勇也的满足感盖过了生理上的空虚,我紧紧地抱着勇也,体味这无月之夜的静谧,勇也却突然打破了沉默:“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感觉?”
“活着的感觉。”勇也动了动,在一旁躺平,“那天的女孩说:‘高潮的那瞬间能感受到自己还活着。’”他的嘴角微微扬起,形成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高潮的瞬间,死亡与重生同时发生。”
我一时语塞,只能呆愣地看着他。
于是他接着说了下去:“克次,你知道吗?人类只要活着,就都是恶魔。”
“为什么?”我问。
勇也坐直身子,披在他身上的外套顺势滑下,露出还蒙着层薄汗的身躯。他拉住我的右手,用水性笔在我的掌心写下四个字母,“活着的英文是‘LIVE’,反过来念念看。”
“E-V-I-L.”即便再怎么不爱学习,这样简单的英文单词我还是认识的,“恶魔。”
勇也的视线又落向远方了。
我想我大概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过勇也,比如我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不知道他喜欢什么类型的电影,不知道他为什么讨厌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类……
但又或许,我曾经在一两个瞬间于无意之中读懂过他,比如他问我要不要一起战斗是在发出邀请,比如他说想随便走走的时候其实哪也不想去,再比如他举枪对准我问我想不想死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的表情和平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却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不一样。太多我所从未体会过的、无法理解的感情混杂在一起,而我唯一读懂的,只有那份寂寞。
我才终于想起,我会选择跟随勇也的原因,同样是这样一种心情。
玩乐是因为寂寞,打架是因为寂寞,就连活着也是因为害怕自己就这样孤身死去而寂寞。所以追求欢愉、品味疼痛、欣赏死亡,只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
勇也,如果你也是因为同样的理由,如果这是你所期待的,那么……
我抬头看向面前黑洞洞的枪口,嘴唇不受控制地吐出音节:“想。”
于是枪声一并响起,我的世界瞬间黑了下去。
我本以为我会就这样死去,却没想到侥幸活了下来,就连医生都说子弹没有正中我的心脏简直是奇迹。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直接昏迷了三天三夜,是追捕勇也的那个警察将我救了回来,而勇也在射杀了自己的父亲后死在了警察的枪下。
案件终结,警察受到了属于他的审判,我也接受了属于我的。
监狱里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人的冷嘲热讽都是小事,因为争执而引起的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又冷又难吃的食物,脾气特别坏的狱警……我实在无法想象勇也曾经是如何度过遮阳难捱的时日的。
待到我终于出狱,事件已经彻底平息了下去,只有泛黄的旧报纸忠实地记录着勇也“恶魔之子”的称号,以及他所做过的事,然后迅速地被取代,新的话题就像是不断翻涌的浪潮,层层叠起又层层湮没。世界还是像以前那样有条不紊地运行着,我和勇也谁也没能见证理想中的新世界的来临。
没有了勇也的世界简直无聊透顶,结束完服刑与劳动改造后我彻底被磨去了玩乐的热情,只在需要自我纾解的时候上酒吧寻找酒精的刺激与挥霍一夜的对象。然而即便那人再美艳火辣,沉沦高潮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的,始终是勇也的身影。我浑浑噩噩地虚度终日,旁人看我好像什么都没变,但我知道一切都早已变得天翻地覆。
比如我的桌上多了个玻璃鱼缸,里面始终游着两尾金鱼;比如我专门买了个小衣柜,开始收藏起了白衬衣和白T恤;比如我没事就去逛逛画室或者画展;比如,我也没再想过死。
那是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随着勇也的死,我的生命中名为“克次”的那一部分也永久地消亡了,我无法再一次杀死他,而如今剩下的、仅余躯壳的这个“我”,注定要记录着勇也与克次的过去,长长久久地留存,直至恶魔濒死之时。
因为,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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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Fri)
作品:全职高手
CP:叶修×叶秋
乱来的伪·修真paro,由于字数限制所以写得比较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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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注意那个男人很久了。
男人是最近才出现在店里的客人,每日都是午时来,点一壶铁观音,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上半个时辰便离去。若只是这般稍显特别的行事作风,倒也不会引起店小二过多的注意,要知道这店虽然不算特别大,但生意不错,店小二光是招呼客人就有些分身乏术,哪还顾得这种随便哪家店都会见到的闲人是样式稍显华丽一些。
可这店小二而不是什么寻常人士茶馆、酒肆这种地方,最是藏龙卧虎。
真正引得店小二分外在意的,是男人唯一随身携带的东西——一把玄色绢伞,伞面上用金线绣着什么图案,看上去与市井上卖的凡物别无二致,无非就虎,坐在那儿带着个斗笠安静吃茶的,可能就是某个山庄的庄主,几个人围在同一桌豪迈喝酒的,难保就不是说书人口中的魔头……要辨出这些人的真实身份,往往需要极强的眼力,而这店小二在这茶馆做了近二十余年,要做到这些完全不在话下。
他一眼便看出了那伞绝非凡品,很有可能是仙家宝器。那绢面光是看上去就是极好的料子,别说寻常人家了,规模稍小一些的世家都少有。不仅如此,有一次店小二不小心将茶水弄洒了,眼看就要尽数淋上那柄竖在桌旁的伞,只见伞面上的金线闪了闪,竟然隔空挡住了茶水而后打湿了地板。店小二以为自己眼花,趁那男人没注意,悄悄摸了一把,好家伙,真是一点没湿。这便更加使他笃定了自己的想法。
可执伞的男人却一副懒散做派,翘着二郎腿半瘫在座位上,虽然不亏欠茶水钱,但每次结账的时候都是东摸摸西掏掏,勉强凑出几枚铜钱来,怎么看也不像是什么正经修士。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仙家宝器?多半是偷的!
正当这店小二琢磨着该怎么找到这人偷窃的证据将他扭上公堂,然后将宝器物归原主,得仙家赏识修仙飞升,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他一把。店小二不耐烦地回头,便见了个戴着顶蒙了黑纱的斗笠的怪人。这般打扮的客人,十有八九是刺客,店小二自然是不敢随便招惹,满面堆笑道:“客官几位?”
黑纱怪人也不答,伸出左手的食指一晃,便举步上了二楼,径直走到那个带伞的男人的桌前坐下。
店小二伸长了脖子,想听听他们究竟在讲些什么,却被掌柜的一巴掌打了回去,只得重新短期在各桌之间转悠忙碌起来。
“那个店小二怎么不停往这边看?”叶秋掀开一点面纱,一脸“你又干什么坏事了”表情地看着翘着二郎腿喝茶的叶修,质问道:“你是不是拖欠人家茶水钱了?”
叶修一口茶差点喷出来,“哥看起来像这么无耻的人吗?”
“你无耻的地方还少吗?”叶秋说得咬牙切齿,心里还记恨着叶修偷了他的腰牌离家出走,还打着他的名号坑蒙撞骗,害得他每次出门都不好直报姓名,简直没有天理。可谁叫这人是他哥呢?叶秋阴郁地叹了口气,瞪着叶修道:“听说你离开嘉世门了。”
“嗯。”叶修答得坦然。他从嘉世门离开已经是五六天前的事了,对外说的是他闭关修炼遇到瓶颈,选择入世,实际上却是被同门赶了出来。但这个层面实在是不好同外人诉说——哪怕这人是他亲弟弟,于是叶修只能含糊地嗯上一声,装作不在意地低头玩茶碗里的茶叶。
叶秋端起茶碗又呷了一口茶,微微皱了皱眉。方才穿着黑衣顶着黑纱走了一路,渴得狠了端起杯子就灌,竟然没觉得这茶难喝,这会儿细品一下,只觉得又苦又涩口,索性推到了一边。
叶修见了,端过他的茶杯,将里面剩的茶给喝了,边摇头边说:“败家。”
叶秋脸一黑,没好气地回嘴:“你不是和家里断绝关系了吗,还管什么。”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个的?”
“跟我回家。”
叶修故作惊讶,“你不是都说我和家里断绝关系了吗。”
“给我接回来!”叶秋将桌子拍得砰砰直响,“混蛋哥哥你一走了之,结果我成了家主每天打理家里的生意累得要死,你还有没有人性了!”
“冷静、冷静,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拍桌子,要赔钱的,哥就带出来一点盘缠,都快花光了,”叶修眼珠一转,突然就越过桌子去摸叶秋的腰带,“叶家少爷应该带了不少盘缠吧,救济哥点,回头还你。”
叶秋一炸,怒骂:“你还要不要脸了?找弟弟要钱好意思吗?”
“弟弟接济哥哥不是很正常的吗?”
叶秋被他气笑了,解了钱袋拍在桌面上,道:“行,正好我这次离开家也是有事要办,我就雇你跟我同行,你要是答应,这钱就都是你的。”叶秋满以为叶修会答应下来,谁料他竟然只是掂了掂钱袋,便推了回来,道:“不接。”
“你不是缺钱吗,给你钱你又不接,耍我玩呢。”
叶修摇头道:“这么说吧,我不能接。”
“你不是嘉世门最强的修士吗,不过是做个同行者都做不到?”叶秋气得牙痒痒,只当他是满口胡言找借口,叶修真镇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我的灵根拔了。”
叶秋噌地一下站了起来,“你是说你把——”话还没说完就被叶修一把捂住了嘴。叶修一脸无奈地看着他,道:“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你们修士不是特别重视灵根吗,而且你不是已经到了元婴期,好好的灵根怎么说没就没?”
叶修闻言笑道:“哟,你以前不是不关注修真界吗,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为了哥专门去了解了一下?”
“我是……不对,你别岔开话题,”叶秋皱起眉,倒是表现得比叶修本人还要着急,“到底怎么回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一看叶秋一脸“你不把话说清楚咱俩没完”的表情,叶修再怎么厚脸皮也终于还是没辙,只能将同门刘皓同长老之一的陶轩给自己强按罪名,并处以自断灵根被逐出嘉世门的刑罚的过程一五一十地道来。
果不其然,刚一听完,叶秋便再一次拍案而起,眼见得他又要大喊大叫,叶修只得拉着他走出茶馆,拐到旁边的小巷中。刚一到没人的地方叶秋就嚷嚷开了:“你就这么让他们废了你这么多年的修为?!”
叶修不以为然,“我要是不答应,他们就会去找沐橙的麻烦,我一个大老爷们的没什么,总不能让沐橙受这个委屈。再加上哥也不是光吃亏,好歹带了件法宝出来。”说完他掂了掂手里的伞。
那店小二猜得不错,这伞确实是一门仙家宝器,是叶修的故友苏沐秋所铸,虽平时为伞型,却有七十二种变换,可抽出伞中剑,可做弓弩,还可以拆解伞骨拼成棍棒……总而言之就是变幻莫测,命名为“千机伞”。但也因为变换众多,难以承载过强的力量,因而每一种形态的杀伤力都不比纯粹一种形态的宝器,于是长期被嘉世门束于高阁,叶修也才得意成功地将它带了出来。
叶秋自然不知道这些,甚是不理解地说:“一把破伞能有什么用处?”
叶修也不答,他们江南叶家是商户大家,兄弟俩自小接受的教育都是关于怎么经商壮大家业的,他因为热衷于修仙,便从家里偷跑了出来,叶秋没有,自然是满脑子生意经,不了解修仙界的诸多事宜和纷争,叶修也不太想和他解释——实在是太麻烦了,光他们嘉世门和霸图门这么多年的明争暗斗都够说一夜。
叶秋见叶修不说话,沉思了一会儿道:“反正你灵根也没了,就是个普通人,就别再想什么修仙了,快跟我回家。”
叶修道:“我还有事,不能回去。”
叶秋大怒,“你能有什么正经事!小时候你每次跟我说你有事最后都是掏鸟蛋去了!你灵根都没了还想干什么?!”
“就说你傻你还不信,灵根没了哥还可以再修,”叶修摇摇头,“现在的嘉世不比往日,我得想办法把沐橙接出来。”
“然后呢,你还能自立门派不成?”叶秋愤然道。
叶修点头。他还真就是这么个打算,现如今的修真界早已不能同日而语,往日各大门派收门生看的是眼缘,而如今,只要你给足银两,便能来仙门进修,也不管你有没有资质,自然也不管能否修成,美其名曰给每个人机会,实际上却是从中牟利。叶修对这种行径从来是不齿的,但也不会横加干涉,说到底他就是个清闲散人,教导门生的事他是从来不做的,通常他只管自己修行,再有便是和故友的妹妹苏沐橙呆在一起。
长老陶轩便是对他这一点深有微词,别的仙门都是以最厉害的修士为招牌招揽门生,他们嘉世最厉害的修士就是“叶秋”——叶修偷拿他弟的名片出来混迹后,用的便一直是他弟的名字,偏偏这个“叶秋”游手好闲,只顾自己,丝毫不关心本门事务,空占一个名号。
一开始陶轩还只是自己心里想想,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刘皓知道了。
刘皓这个人在门中也算是有一定实力,但始终不敌“叶秋”,总是被死死地压在下面,久了便心生怨愤。得知陶轩也对叶秋看不过眼后,刘皓便想方设法地和陶轩拉近关系,拉上关系后又不停在陶轩耳边给他出谋划策,想办法赶走“叶秋”,招纳其他仙门能力够强的修士来取而代之。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么个情况。
叶秋沉思了一会儿,说:“你要怎么重修灵根?我跟着你。”
“我的小少爷,你又不修仙你跟着我干什么?你还是忙家里的生意去吧。”
“我是借口置办货物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叶秋一脸理所当然,“我才不轻易回去。”
“不行,回去。”
“要回去你跟我一起回去。”
叶修真切地感受到了头疼,这傻小子怎么越长大越固执,小时候光是缠着自己叫自己陪他玩就已经够头疼了,现在自己要去修行他还要跟着,有完没完了。
叶秋见他不说话,又道:“你必须带着我。”
“为啥?”
“你没盘缠。”
“成你跟着吧……”
见终于扳回一程,叶秋十分高兴,当即就拉着叶修转身走回大街上,置办行李去了。
然而等他真的和叶修一起踏上旅途,他就彻底笑不出来了,反而还有点想哭。
“这这这都是些什么啊?!”叶秋慌乱地窜到叶修的身后,连斗笠歪了都不顾,整个人抖得跟筛子似的。
叶修撑开伞,摇头道:“叶秋你还行不行,一个走尸把你吓成这个样子,那什么礼数全忘了,你这样要是被老头子知道可是要挨戒尺抽的。”
“你不是很厉害吗倒是灭了他们啊!”叶秋急道。
“你放开哥,哥伸展不开。”
叶秋脸一黑,装作若无其事地松开了叶修的衣角。叶修也不含糊,三两下将伞骨拆拼成弓弩形态,又从行李中抽出预先刻好了符文的箭矢,一件射死了那只倒霉催的走尸。
一看警报解除,叶秋立刻又生龙活虎起来,继续之前的争吵。
为了重铸灵根,叶修需要大量的仙草灵株,这些东西通常都长在深山老林之中,所以叶修二话没说就带着叶秋专往各种高山峡谷跑。这些因为人迹罕至而未遭红尘浊气侵染的地方,对于叶修来说是极佳的修炼和取材场所,但对于叶秋来说,三个字足以概括——“没吃的”。跟着叶修在这方圆十里见不着一个活物的林子里走了十天,叶秋每日都只能学着叶修那样吃野果,一开始觉得新鲜所以还能忍耐,到了后来,便渐渐地思念起肉的香味和口感来。于是叶秋提议去打点野味,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循着自己离家出走之前偷看的话本故事上讲的那样在林子里设了好些陷阱,竟然还真被他逮到了一只兔子。
接下来问题就来了,谁做呢?
叶秋一直以叶家大少爷的身份呆在家中,自然是没有做过这种活计,而叶修虽然会做,但却有着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懒。虽然他没了灵根,但经过长时间的修炼,身体素质到底是常人难敌,他辟谷过,因此基本靠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便可以生存,吃野果不过是给口里添点滋味。他反正也不执意吃肉,自然是不愿意做这份麻烦事。
两人正斗嘴,左侧的草丛突然一动,叶修立刻提了伞,拿伞尖对着草丛,静静地倾听其中动静。叶秋见他面容严肃,便也收了声,安静地躲到了一边,想了想,还是扯住了叶修的衣角。
这种长仙草灵株的深山,往往会因为灵脉的汇集而额外生出一些精怪来,常见一点的就是借着灵脉修行到一定程度的动物形成的妖怪,这种一般只要不去主动招惹便没有太大问题,此外便是方才叶修所杀的那样的走尸,多半是意外死于山林中的人的尸体被灵脉影响,尸变而成。不管哪一种,数量都不会太多,按理说叶修方才刚打死一个,不应该会这么快又遇上另一个才对。
又等了一会儿,草丛始终没有再动,仿佛刚刚的动静只是叶家两兄弟的错觉。叶秋松了一口气,然而气还没有出完,叶修突然拎起他的后衣领就往回跑。
由于两人身高差不多,叶秋被叶修拖得踉踉跄跄,当即道:“你突然发什么疯?!”
“你自己回头看看吧。”叶修头也不回。
叶秋一转头便被吓傻了,好家伙,少说也有十个走尸跟在他们后面,要不是它们因为是尸体而四肢僵硬,他们两个早就被追上撕碎了。
“怎、怎么有这么多?!”叶秋几乎被吓破了音,也不要叶修揪衣领了,自己跟在叶修后面拔腿狂奔起来。
叶修也顾不上说话,从伞中抽剑一记横切,逼得那群走尸一顿,又立刻将伞拼装为弓弩,三箭连发,打倒离得最近的几个。然而就在他停步击退走尸的时候,又几个走尸从其他的方向冒了出来,加入了走尸大军。
见势不对,叶修也不恋战,收了伞往肩上一扛,继续逃命。
“那边!”叶秋突然叫道。他指的那个地方是一处低矮的洞穴,走尸四肢僵硬没法做出弯腰这些动作,他们躲进去应该是能挡上一挡。
打定主意,叶修摸出几张爆破符往身后的走尸群里一扔,借着爆炸的余波两人一同钻进了山缝之中。
叶秋心有余悸地跌坐在地上直喘气,长这么大他就没跑这么快过,突然这么一阵疯跑,真是险些要了他的命。叶修也有些气息不稳,却还是端着伞,观察外面的动静。
约摸过了一刻钟,走尸沉重的脚步声才完全消失。又等了一会儿,叶修才小心地探出头左右看了看,确定走尸都走了才招呼叶秋出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叶秋惊魂未定地问道。
“怎么,怕了?哥早就叫你不要跟来你非不听,”叶修摇头道,“会有这么多的走尸,说明前面有个村庄,而那里肯定发生了什么。哥会会去。”
叶秋一把拉住他,“你不要命了?!”
“不就几个走尸吗,难不倒哥,哥去去就回,你就在这等着。”
叶秋回想到刚刚的场景,只觉得头皮发麻,再一看叶修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莫名觉觉得恨得牙痒痒,心一横,便道:“我跟你一起去。”
叶修回过头看他,惯常保持的“就算天塌了也不关我的事”的表情被惊讶的神色给取代了,说出来的话倒是依然欠扁,“你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既不会画符又不会仙法,跟着去送人家吃吗?”
叶秋道:“藏好不就行了,你把你能灭这些玩意的东西分我点。”
叶修想了想,要是不带着他他估计又要闹,大少爷野外生存的技能不足,要是不看紧了迷路跑进山里哪个大妖怪的巢穴,他也没法交代,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两人各贴一张疾行符马不停蹄地赶了三个时辰的路,总算是躲着那些走尸走出了林子。
正如叶修所说,翻过山头的另一面山脚下就是一个小村落,想来造成这样大量的走尸出现在山中害人的症结,便在此处。
两人对视一眼,一齐朝村子的入口走去,正巧看见几个妇人坐在村口的择菜,叶秋便径直走了上去。
趁叶秋与妇人交谈,叶修东看看西瞧瞧,终于在村民打水的河边找到了一些线索。河流从山上流下来,过多多少会带有山上的泥土,而后在河床堆积,通常会导致河床及附近区域的泥土更厚也更肥沃。村边这条河却不然,不仅不更加肥沃,反倒更显贫瘠。问题应该就出在这里。
精怪都是吸纳灵气来修炼的,被过度吸纳灵气的地方便会出现不符合常理的贫瘠,这样的精怪大多不难对付,直接劝说其换个地儿即可,少数修为特别强的可能会难缠上一些。可惜叶修失了灵根,仅仅只是仰仗着本身自带的少许灵力发动简单的术法,没法知晓此处精怪的具体情况,也就只能按最死板的套路来了。
叶修撑开伞,像盾牌一样挡在身前,而后捡了块,贴上爆破符往河里一扔。河水立刻被炸得四溅开来,却并没有逼出精怪,连鱼都没有。
叶修正觉得奇怪,撑着伞凑到河边,又从伞骨中抽出剑来,一下子插入河中搅和。
还是没动静。叶秋却慌张地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快跑”。叶修纳闷地看着他,刚要开口像往常一样笑话他胆小,突然感到一阵阴风自背后吹过,条件反射地往旁一滚,抬头便看见一只通体乌黑的蛟立在河道中央。
叶秋整个人都吓傻了,呆呆地立在那里,直到被叶修一如既往地扯着衣领拽到一旁的灌木丛中才回过神来,抓着叶修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个什么怪物?!”
叶修一边撑开伞做盾牌挡住被愤怒的蛟抽断的树枝,一边回道:“哥哪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是你去问的吗?”
“那村妇只告诉我这条河里有脾气不好的神龙大人,让我告诉你别乱动,结果我还没过去就看你把神龙给惹了。”
神龙。看来是这里的村民误把这成龙失败的蛟当成神龙来供奉,结果不仅增进了他的生长,顺便还助长了它的贪念,竟然大肆吸收此地的灵脉,还弄出了大量走尸。想清楚这一点,叶修在伞面上一抽,竟是抽了根缚仙绳出来,手腕一抖,就向那蛟套去。
那蛟身躯有碗口粗,少说也有两百年的修行,自然是不会被叶修这般轻易地抓住,一尾横扫千军,直接将叶家二兄弟拍到了一边,再一卷尾,便把那缚仙绳扔出了老远。叶秋哪里受过这样的攻击,当即吐出一口淤血。叶修见了,赶忙一个闪身过去,一脚将他踹远了。
叶秋疼得大叫:“叶修你混蛋!”
“你就在那边呆着,别过来!”叶修一边喊回去,一边抽出伞骨里的剑,将伞面横在身前,当做盾,小心地与那蛟周旋起来。
蛟通体乌黑,叶修本以为那就是它鳞甲的本色,但他接连刺了几剑,虽然没对它完成什么切实的伤害,却还是在它的鳞甲上划出了几道痕迹,露出其下白色的部分,可见蛟本当是白色鳞甲,面上的这层乌黑,应当是邪秽所致。
叶修想了想,将剑插回伞中,又从伞面上抽出几根丝线来。这几根丝看起来普通,却是苏沐秋在这千机伞上加的一道最强保险,只有苏沐秋和叶修两人会使用。这丝是千蛛丝,最为柔软的利刃,只要找准角度,便可以于无形之中切掉邪物的头颅。
叶修小心地将千蛛丝缠在伞把上,又将伞变作弓弩形状,上蹿下跳地引得蛟不断追着他赶。没了灵根,他的体力差了一大截,没跑两下就有些支撑不住。然而丝才缠了一半,根本压不住那蛟。叶修正发愁,突然听见被他踹到一边躲起来的叶秋大喊一声:“混蛋哥哥,伞给我!”
叶修一看他和自己正好隔了只蛟,立刻心领神会地将伞扔了过去,喊道:“别碰哥这伞的伞把。”
叶秋并不答话,接了伞便又抛回给叶修。
两人一来一回地互相扔起伞来,就像儿时经常一起玩蹴鞠时那样。没一会便将那蛟缠了个结实。叶修当机立断接过伞,掏出十张净化符,一口气全贴在了蛟身上,这才终于止住了蛟的暴走。
两人都松了口气。
趁蛟动弹不得,叶修立刻指使叶秋找回了缚仙绳,将蛟绑好了收入乾坤袋中,刚收完叶秋便直接瘫坐了下来。他长这么大,从来没经历过这么恐怖的事情,叶修却是就这么修行的,竟然还能成为进入元婴期时年龄最小记录的保持者……叶秋第一次发现,他好像真的不太懂他这个哥哥。
“想什么呢?”危机一解除,叶修就又回复到了平日提不起劲的懒样,从叶秋的行囊里掏出自己被收缴的烟斗,惬意地抽起烟来,“我之后要把这蛟交给蓝雨收拾,往南走。那边山河更多,这样的精怪也更多,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你不回去我就不回去。”叶秋固执道。既然你不愿意跟我回家,那我便跟着你。
叶修表示也可以,他自然是不介意多个背行李的随从,路上无聊还有个人可以逗,他反正也不吃亏。
至于之后俩兄弟又造访过哪些地方,遇到了哪些精怪,又摊上了哪些大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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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Fri)
作品:阴阳师手游

CP:狐跳

在案台前的一整排烛火终于于夜风中熄灭的时刻,残破的木门吱呀开启,一道身影披着微弱的月光踏入屋内。
一点蓝色的亮光自屋内亮起,“你来了。”
“当然,小生怎么会爽美人的约?”踏着月色进来的男人理了理自己的衣襟,一把折扇点在唇前,“何况青行灯大人的邀约。”
“狡猾的妖狐,分明是你抓小妖怪给我送的信笺,约我到此地来,如今却成了我邀约你,”青行灯轻笑道,“那么,你想给我讲一个什么故事?”
“青行灯大人,您知道如何温柔地杀死一只妖吗?”
小生还只是一只无名的野狐狸的时候,曾遇见过一位美丽的少女。少女是居住在豪华的大宅中的小姐,尚未拔眉染齿,正是最为天然纯净的相貌。那时小生为了偷一块饼,被卖饼人家的大儿子打断了右腿,一瘸一拐地逃窜入那少女家中才得以保命。
少女是个极好的人,不仅为小生专门置办了寝具与食具,还找来最好的药草为小生医治伤腿。
日夜的陪伴相处下,小生对少女的情悸与日俱增,只可惜当时还未像现在这样拥有变成人类样子的能力,无法采取行动,也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少女嫁给了他人。
若要说的话,那大抵算是小生的初恋,因而当时小生虽觉遗憾,却也未做他想,尚只抱着“她能幸福就好”的单纯心思,并在她婚礼那天离开了她家,又做回了一只野狐狸。
独自游荡虽然自由快活,但每到夜里、阴雨天右腿旧伤复发的时候,小生总会想起那名少女来。于是小生循着离开时听闻的消息,寻到了少女的新住处,打算远远地见她一面便离开。
小生本以为她会像春天绽开的第一朵樱花一样娇妍,夏日夜里最明亮的那颗星星一样耀眼,秋日山上第一片红叶一样充满活力,冬天落下的第一场白雪一样无暇……
可她没有。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拔了眉毛,染黑了牙齿,眼睛红肿,面颊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和些许淤青。见到小生,她很是高兴,丝毫不见生疏地将小生抱入怀中,亲昵地抚摸小生的皮毛,讲述自己出嫁后的种种,以及她的丈夫的暴行。
看着她变得憔悴的脸,小生第一次了知道美的短暂。小生不过才离开一年,她就已经变了模样,那十年、二十年……留不住她,小生不甘心。大概正是这一份突然爆发的执念,使得小生终于成了妖,妖的本能不停地告诉我,杀了她、吃掉她,让她的容貌变成你得血骨。
于是她成了小生吃掉的第一个人类,而后是她那可恨的丈夫,和闻声跑来的家丁。从此那座大宅成了方圆十里不敢靠近的存在,而小生离开了那座城镇,继续独自飘荡,以人类书生的样子。
此后的日子里,小生还吞食了好些貌美的女子,但渐渐地,小生越来越感到无法满足。虽然她们依凭着小生的躯体得以永生,但那些被我吞食入腹的漂亮的脸和姣好的身材,始终是不复存在了。
为了保住美丽少女们的容颜,小生学着做起了标本,不断地重复着与不同的少女坠入爱河,再在她们被情欲浸染的时刻采下爱果,使少女们得以保持最美的姿态,不知不觉形成了……该说是习惯?还是生活方式?或者说更加像是宿命,少女们注定被时间打磨得美丽,注定被小生所诱惑,成为小生的命定之人,最后由小生来让她们不朽。同样身为妖怪的您应该是明白的吧,我们这些妖怪,都是由“欲”所集合成的,如果您的“欲”是故事,那小生的“欲”便是爱与美。而这份“欲”,即是我等存在之本身,亦是我等追求之所在。
小生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如此追逐下去,但没想到遇到了一个,完全超乎小生想象的少女。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是他们那个僵尸跳跳家族的幺妹,单论相貌,她不算绝色却很是可爱,然而要说真正给小生留下深刻印象的,让小生将她视作命定之人的还是她的举动——那还是小生第一次与人刚打照面就被抱住尾巴。
作为一只爱美的妖怪,小生对自己的皮毛自然也是十分珍惜,每日好好保养,在女妖中广为称道,却也没见过哪个小美人一上来就抱着小生的尾巴不放,惊得小生连将自己的尾巴抽回都给忘了,直到感受到尾巴被顺着摸了好几把才终于回过神来,仓促把尾巴拽了回来。就是那个时候、那个仿佛是命中注定的瞬间,小生看见了比三月春樱还要娇妍、比夏日星空还要耀眼、比九月红叶还要富有活力、比寒冬落雪还要无暇的美,未经雕琢的天然与死亡的痕迹交杂在一起,使她彷如晨昏交替时的天空,难以名状。
只那一眼,小生便下定决心,一定要追求到这名少女,然后,让她在小生的爱意中沉眠。
起先一切都还顺利,小生一如既往地化作书生的模样,只是这次为了加大引诱成功的概率,小生还放出了这次的命定之人看起来格外中意的狐尾,再次去到前一日与命定之人相遇的地点,立刻就见着了她。束着长长的马尾辫的娇小少女就蹲在昨日那棵枯树下,怀里抱着一只青绿色的僵尸犬,笑得甚是开心。于是小生走上前与她搭话,任由她抚摸尾巴,甚至还掏出从人类那里偷来的糖果,讨得少女欢心。
那实在是个十分美妙的下午,小生度过得十分愉快,也顺势向少女发起去往自宅参观的邀请并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而后落日西沉,小生带着少女走上了为她铺好的黄泉路,只等时机到来,便将她制成小生万千藏品之一。
然而当小生举起准备已久的刀刃刺穿少女的胸口,她却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倒下,而是带着满脸的茫然神色看向小生,问道:“妖狐叔叔,怎么了?”
那时候,小生才终于意识到,这次的命定之人,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太一样。
但小生没有轻言放弃,隔日又守在那处,等待少女的到来,而后用麻绳绞紧她的咽喉,她却依旧只是疑惑地问我在做什么;再隔日,哄她吃下放了剧毒的毒药,未果;将她引入布置好的陷阱,依旧未能成功……自与她相遇以来,小生每日每夜都在思索能够杀死她,将她变成自己独一无二的收藏品的方法,于是小生每天都跟在她的身边注视她、观察她,然后小生发现了,她没有心。
您是知道的,我等妖怪都是“欲”的集合,生于“欲”亦亡于“欲”,那就是我等的心。而少女没有“欲”,她从不向小生讨要些什么,就算是对小生的尾巴情有独钟也只是抱着抚摸而已,从未僭越,至于对待其他人更是一视同仁式的热情,小生杀不死她。
但这并不能抹杀小生想要杀死她的欲望,相反,她越是无法被抹杀,小生便愈发想要夺取她的性命。
小生想啊想,终于想到了法子——小生要用爱来杀死她。小生要用自己的爱去填满、滋润小生的命定之人,让她深陷小生为她编织的情网中。小生要给她一颗心,让那颗心在她的身体中孕育成熟,再亲自夺去,夺去那颗恋心、夺去她的生命,小生会为她架一个独一无二的棺椁,让她在其中长眠。
所以,小生绝对不允许有其他妖怪、接近她。
青行灯懒洋洋地发声道:“这就是你来找我的理由?”
“正是。”
“倒是个有些趣味的故事,”青行灯托腮看向不自觉地把玩扇子的妖狐,“我可以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信息。你没有猜错,有人在试图打开阴界之门,届时阳界这边会变得更加动荡。你若是不放心你那所谓的‘命定之人’,不妨带着她一直往爱宕山去,那里尚可一避。”
“多谢。”
老旧的木门吱呀开启,又被夜风轻轻掩上,室内明又复暗,只有一点蓝色的灯火幽幽地燃着。青行灯面不改色地将刚刚点着的行灯托于掌心,喃喃道:“温柔的杀死妖怪的方法吗?被杀死的到底会是没有心的僵尸少女,还是还没察觉自己的心已经变了的变态狐狸?真想快点知道啊,故事的结局……”
最后一点亮光随着女子低沉的尾音散去。
夜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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